2020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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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25雨轉陰
前天又付了工程款百分之三十,之前交過兩千元定金,實付1.69萬,設計師說水電即將進場。按照合同約定是要提前付的。
昨天去新房定了插座的位,見隔斷還沒動工,心里有點不開心,于是提醒設計師一定要按照約定兩個月交房。項目經理埋怨設計師時間定太短了,說一般最少三個月。我說這么小的房子哪要那么長時間?隔壁左右都是兩個月前完工的。心想如果三個月就不會找你們公司了,看在設計師的份上沒把后面的話說出來。
隨便說說你的想法,或者有什么問題?和大家一起探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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