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2024-12-27
對于訂金和定金,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一字之差,但是可是有很大的區別的哦,對于定金和訂金哪個能退這個問題大家一定要了解清楚,免得有一些不法的商人給我們玩文字游戲,最終我損失那么今天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定金和訂金到底是什么意思哪一個是可以退還的呢!一起來看看吧,學習一些法律小常識還是非常有必要的哦!
定金和訂金哪個能退
“定金”與“訂金”,一字之差,法律上卻有很大的差別,所以一定要確認你的收據上寫的是“定金”還是“訂金”。
如果是“定金”,那要說聲遺憾了,首先“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較嚴格的界定,它的基本法律性質是違約定金,并具有擔保合同履行的性質。
簡單來說,在房屋租賃合同正常履行時,定金可以充作價款或由小李給付足額轉讓費后收回,如果合同不能正常履行,定金作為處罰存在,也就是說小李違約,則無權收回這筆錢,如果是房東違約,則應該雙倍返還。
我國《擔保法》規定,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比如一間門店,約定了買賣價格是10萬,合法的定金應當在2萬之內。
如果是“訂金”,那就可以要求返還,因為在法律上則并沒有嚴格的界定,從文字的理解上來說,“訂”的含義是訂立、預訂之意。按照相關規定,小李和房東簽訂的是“訂金”協議,如果他不想租賃或者買入,這訂金應該無條件退還給小李的。
所以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一定要頭腦清醒,區分清楚“定金”和“訂金”,以免在消費過程中經濟受損失。如果房東口頭承諾不滿意時可以隨時退還,卻在寫收據時做字面的文章,當消費者提出不滿時,拒不退還,則涉嫌欺詐。一旦出現爭議,商家就會矢口否認,可能消費者無法提供證據證明欺詐的存在,但卻實實在在影響著企業的形象和信譽。
律伙伴提醒:定金交付容易、要回難,因此,不要隨便向商家交付定金,要注意消費協議內容,要特別警惕“定金一律不退”之類的條款,以免上當受騙。
尤其在簽協議、交付定金前,要多方面考察清楚商家的信譽、能力水平。如果商家做出了口頭承諾,在簽訂協議書時必須將他們的承諾寫進去,書面化以保留證據,不要因怕麻煩,礙于面子等不寫進協議,給自己的消費帶來隱患。
總而言之:
1、定金有法律約束力,就是說,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喪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則應雙倍返還定金;自愿交付的定金一般是不能退的
2、訂金一般情況下是可以退的,但不是絕對的,關鍵看雙方如何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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